美國憲法

美國憲法上的政教關係

張千帆:立憲時的美國是一個政教分離的世俗國家,由憲法第一修正案確立的原則保障,這纔是我們要學習美國的地方。

美國又將面臨四年一度的總統大選,轟轟烈烈、熱鬧非凡。總統大選確實重要——這本身可能就是一個問題,總統或任何一個人都不應該那麼重要的。近年來,美國社會兩極分化越來越嚴重,左的越左,右的越右,和中國社會有點類似。美國大選的重要性也許被我們誇大了。這裏有人認爲,如果川普當選,美國會「國將不國」,因爲他破壞了新聞自由、民主原則等等;又有人認爲,如果川普落選,美國就「國將不國」,也許不能再振雄風、實現「美國第一」,也許不能幫助我們對抗極權,云云。

這些觀點各有各的道理,但恐怕實際上都沒有想像得那麼重要。美國大選的結果主要還是取決於它自己的國內形勢。當然,這次選舉的中國因素會變得更重,但畢竟是美國公民選自己的總統,決定公民選擇的主要因素是影響其日常生活的國內而非國際政策。只要保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集會基本和平而不發生大規模暴力,保證選舉的普遍性和真實性,防止結果過分扭曲(選舉院制度存在「勝者通喫」的問題),選民積極參與,不要有太多的人放棄投票……那麼什麼樣的選舉結果都是不可怕的。

真正重要的不是誰當選,而是多數選民是否作出了自由和知情選擇,而這取決於選舉是否符合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普遍選舉、自由選舉、平等選舉、政教分離等「政治自然法」原則。如果違反了這些原則,後果會比選錯一個人嚴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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