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稅收

稅收確定性原則亟待落實

翁一、劉林鵬:稅收應具有穩定性、可預測性,爲各類經濟主體降低額外的風險和難度,降低交易成本與不確定性。

今年以來,中國國務院密集出臺了一系列減稅降費的政策與舉措,各級地方政府紛紛響應,輿論爲之振奮,民營企業普遍歡迎。減稅降費已然成爲當下中國經濟的關鍵詞之一,它關乎整個宏觀經濟形勢,一定程度上還對中國經濟的結構轉型起著刺激與助推的作用。

確定性原則

在上一篇文章(《不容忽視的稅收的便利原則》)中,筆者主張,減稅不可囿於字面意義,單純著眼數字的降低,減稅的過程中還應貫徹、落實便利原則這一一直被忽視的基本原則。與此同時,便利原則也與確定性原則息息相關。便利、簡潔的程式和計算自然有利於準確地理解和計算。也正因爲包括但不限於便利性不足的當代稅制,導致其在確定性方面出現諸多問題。不確定的稅收制度必然致使徵納雙方——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爭議頻仍,一方面增加行政主導下的稅務機關的尋租空間,另一方面使納稅人的正常經營活動缺乏安全感、處處受限、交易成本高昂。簡言之,稅收的不確定使徵納雙方處於非均衡狀態,納稅人權利保障付之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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