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國集團(G20)財長們同意加快對跨境企業稅的徹底改革後,很快,無論Facebook和谷歌(Google)等數字企業在一個國家是否設有實體、是否產生賬面利潤,它們都必須在這個國家納稅。
在日本福岡G20財長會議後發佈的一份公報中,這些全球最大經濟體的財長們表示,他們的目標是「到2020年」就新規則達成一致。但仍有很大的分歧需要解決。作爲全球多數數字巨擘的母國,美國反對將數字企業與其他企業區別對待的規則。
這些提議將導致全球一些價值最高的公司繳納更高的稅款,並改變當今世界國際稅收的基本原則——在當今世界中,經濟價值產生於思想和數據的流動,而非實物商品的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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