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中國政治

威權協商:中國政治發展的協商轉向(三)

何包鋼、沃倫:儘管協商主導的民主化是一種更爲長期的可能性,但短期內協商威權主義會佔據上風。

編者按:本文系何包鋼與馬克•沃倫撰寫的論文,由田飛龍與張瑞翻譯爲中文,中文版由作者和譯者授權FT中文網發表。何包鋼系澳洲迪肯大學國際與政治研究學院國際研究講席教授;馬克•沃倫系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哈羅德和多麗•梅里萊斯民主研究講席教授。田飛龍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統一戰線高階智庫駐站研究員、法學博士;張瑞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本文分上、中、下三部分刊發,這是第三部分;刊發時略去原文註釋。

六、爲什麼威權政權會使用協商機制?

除了證據問題之外,現在讓我們談談威權主義概念中隱含的另一個問題:爲什麼威權政權中的精英會訴諸於設計並鼓勵協商實踐和協商機構?當然,我們不應該排除規範動機:後毛澤東時代,中國新儒家文化對領導者施加道德責任,使其根據共同善來治理、示範美德並關注他們所監督的大眾的福祉。 當代的儒家有時認爲,既然政治監護體制(guardianship)遭遇了失敗,民主就是達到善治的次優路徑。 毛時代「羣衆路線」的最後一個影響是確立了精英應該問政於民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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