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月底,德國「煤炭委員會」(全稱「成長、轉型和就業」委員會)正式通過決議,宣佈德國最遲將於2038年以前徹底放棄燃煤發電。作爲工業大國——德國能源政策的一項重大改革,德國「棄煤」在世界能源和環境領域引起了廣泛關注。
事實上,德國並不是第一個宣佈「棄煤」的國家。英國和加拿大在聯合國2017年波恩氣候變化會議上發起成立的「棄用煤炭發電聯盟」(The Powering Past Coal Alliance),目前已有法國、丹麥、義大利、墨西哥等32個國家和美國加州、紐約州、澳洲首領地等22個地區政府參加。根據計劃,這些國家和地區都將在未來5-12年內徹底淘汰燃煤發電。德國「棄煤」的特別意義在於,目前燃煤發電仍然是德國電力系統的支柱,佔德國年總髮電量的35%,與所有可再生能源發電相加比例持平。同時,德國國內具有豐富的煤炭儲量,在過去200年間爲德國發展強大的工業競爭力提供了廉價的能源供應,停止相對便宜的燃煤發電無異於「壯士斷腕」。
在中國,燃煤發電的進退也在對中國能源結構和地區經濟產生重大影響。根據國家發改委的要求,「十三五」期間,全國需要停建和緩建燃煤發電產能1.5 億千瓦,淘汰落後機組0.2 億千瓦以上。而根據國網能源研究院研究員的一項研究,從電量平衡、電力平衡和靈活調峯等角度測算,中國煤電裝機需求至2020年應在7億千瓦至9.8億千瓦之間。即使不再審批新的煤電項目,若目前全部覈准項目建成投產,2020年全國煤電過剩仍將超過2.2-4.2 億千瓦。根據華北電力大學的另一項研究,保守估計中國煤電裝機過剩在2020年也將達到1.4 億千瓦。如果以一個煤電機組平均30萬千瓦,一個煤電廠平均擁有兩臺類似機組計算,這意味著全國需要關停超過230家中大型燃煤發電廠,涉及資產達2.45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