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雷曼兄弟倒閉,美國金融危機爆發並且迅速蔓延到全球。媒體和學界開始了「罪魁禍首」的尋找,很快發現名單上有無力償還貸款的美國家庭,爲房地產抵押貸款提供融資的傳統銀行和「影子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爲基於房地產抵押貸款的金融衍生產品提供保險和授予最高評級的保險公司和信用評級公司,美國政府對家庭擁有房地產的支持性政策等等。前美聯準主席班•柏南奇(Ben Bernanke)更是直接把矛頭對準中國,批評是中國人的過度儲蓄,把貿易順差所得大量購買美國國債,壓低了美國利率,導致了美國家庭的過度消費和房地產投資,明眼人都看得出此論倒因爲果。但因爲伯南克的地位,此論一度非常盛行。
大家找了一圈下來之後,開始把焦點集中到了美國金融監管層。想一想,爲什麼監管層不設置障礙,讓那些無力承擔房貸的家庭獲得貸款?爲什麼監管層始終不去質疑金融機構節節攀升的薪酬水準,以及和短期利益掛鉤的薪酬結構?爲什麼監管層沒有質疑評級機構給予60%的基於房地產抵押貸款的衍生產品AAA評級呢?面對批評,伯南克又把金融危機解釋成「完美風暴」,這麼多重力量聚集到一起,危機無法避免,很難追究單個家庭和機構的責任,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是推卸責任的說法。實際上,等到伯南克冷靜下來寫作《行動的勇氣》時,也不得不承認金融監管層未能防止金融危機的爆發負有巨大的責任。
舉兩個具體的例子:第一,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SEC)的內部監察報告在2006年就準確識別出了導致金融危機爆發的諸多風險因素,但SEC並沒有運用監管權力引導金融機構降低風險。事實上,這樣的監管疏忽在美國和其他國家金融危機史上,數不勝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