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

同性戀:忽視也是歧視

茆丁:對同性戀的忽視作爲一種隱性的歧視行爲,和其他公開的歧視行爲一樣,有損個體及羣體的健康和權益。

我出生於1981年的江蘇高郵,家裏終於添了個男孩,上有長我兩歲的姐姐。父親當時是部隊的現役軍官,全家在吉林靖宇生活了八年後,又隨父親轉業回到了老家。我從7歲到18歲的12年基礎教育,幾乎全部是在江蘇完成的。

在此期間,我並不確定自己是什麼性取向。文化課的學習壓力很大,每半個學期都要考試排名。小學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爲了進入重點學校,同學之間的競爭也很激烈。那時男女同學之間的戀愛是被禁止的,也是被學校的老師以及大部分家長批評的,被稱爲「早戀」,是要被糾正的。同性之間的交往似乎更安全,讓老師和家長更放心,在師長和家長的心中似乎完全沒有「同性戀」這回事。也似乎戀愛是可以被剋制的,精力是可以被集中的,個人的興趣是可以被忽視的。

我覺得,我對性取向的迷茫如同我1999年填高考志願時面對衆多學校和專業時的迷茫一樣——我該選什麼、我能選什麼、我願選什麼?我也不知道怎麼就把自己都搞暈了。該選什麼似乎是不言而喻的,北大或者清華,這是從小我媽媽給我灌輸的「好」學校,至於好在哪裏我也不太清楚,只是知道如果考上了,又可以「愉快」地和「好」孩子們在一起好好學習了。至於大學學完了幹什麼我也不確定,繼續好好學習?我能選什麼似乎也是簡單粗暴的,幾乎都能選,除了清華和北大——比較捉弄人的是當年這兩所學校在我們省的招生切分線剛剛到我的高考分數,因此大部分的學校和專業我都可以挑選,除了這兩所以外。至於我願意選什麼,我腦子一片空白,我不僅僅不知道我願意選什麼,而且我都不知道我可以通過怎樣的方法路徑讓自己知道我「願意」選什麼,我甚至爲此感到悲傷,痛哭流淚。那是填志願的晚上,夏天的涼蓆卻像攤煎餅果子的鐵板一樣燙人。母親看到我躺在牀上流淚不止,以爲我在想念剛剛去世一年的父親,卻不能理解我在哀悼這些年學習過程中迷失的「自己」。我好好學習了12年,把自己給學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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