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滴滴順風車乘客遇害案件(以下簡稱滴滴案件)發生後,網上已有很多討論,但從順風車車主角度來談的還不多。作爲曾經的順風車車主,我想從自己的經歷來談談對這起事件的看法,供大家參考。
首先要聲明的是,我們每個人的經歷都是有限的,從中作出的任何推斷和看法都不可避免地具有侷限性。所以我首先說明一下我的順風車「經驗」的範圍,這是我作出判斷的出發點,我的所有看法的有效性都以這個範圍爲限。
由於某些原因,我有一段時間住在北京的某個遠郊居住區,每天要開車數十公里上下班。爲了降低交通成本,我嘗試了滴滴順風車。這段遠距通勤時間大約7個月,之後回到城裏住,偶爾還拉順風車,但密度比較小了,總計行程大約300次。另外我有時也作爲乘客使用滴滴順風車,總計行程大約不到100次,使用快車要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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