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約談9家共享單車企業。原因之一是執法人員扣壓了2.3萬輛亂停放、亂投放的共享單車並且發出了通知單卻屢遭「無視」。爲搬移亂停放、亂投放的單車,杭州城管部門已花費財政經費22萬餘元。杭州是中國最早開放共享單車的城市,它曾經以每145個常住人口擁有一輛共享自行車的滲透率位居全球第三。
在ofo和摩拜之後,已經有30多家共享單車企業在資本的催動下殺入市場,野蠻投放,粗曠成長。一方面,掃碼租車和隨取隨放的特點迎合大眾出行需求,另一方面,它以「共享經濟」新模式的身份自居。但從商業模式上來說,共享單車既不是新模式也不是新業態,它更像重資產的傳統租車模式,和Uber、Airbnb等共享經濟有著根本的不同。從行業屬性來說,它不是網路公司,而是現有公共交通體系中有樁共享單車的升級版。從功能上說,它和計程車一樣,是一種公共服務品。
共享單車的根本屬性是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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