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記憶不可靠,但即使如此,這也讓我們感到震驚。幾周前,我讀到一篇自己以前寫的文章,結果發現我不記得寫過它了。根本一絲一毫都想不起來。我無法喚起記憶;甚至看到自己的署名下自己的文字這種強刺激都無濟於事。
對於網路搜尋和數字歸檔時代的作者而言,這種經歷很普遍。不久前,一個朋友講述了他的故事:他無意中發現了一位他最喜愛的藝術家(現已過世)幾年前在倫敦一場祕密的現場演出中表演的訊息。他真心希望自己看過那場演出——直到戳戳點點了一會兒,谷歌(Google)搜索結果顯示,他確實看過。他可以判定自己看過,因爲他寫過一篇評論文章。
如今,每個人都有了這種完全不認識自己的感覺,這要歸功於我們中大部分人成立的海量數字內容:簡訊、WhatsApp訊息、部落格和評論。Facebook通過「在那一天」(On This Day)功能,鄭重其事地讓你重新認識過去的自己:在新聞推送的正中央拋出你多年前的一張照片——你正在度假,皮膚曬得棕黑,喜氣洋洋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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