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就退歐計劃提出的法案包含一個奇葩聲明:「儘管我國議會在整個歐盟成員國期間保留了主權,但感覺上並不總是這樣。」正如我在公投拉票期間所主政的那樣,政府是對的:英國議會始終擁有主權,正如它有能力觸發退歐所證明的那樣。哪個理智的國家會因爲其政府也認爲是錯誤的感覺,而斷絕與最重要貿易伙伴的關係、放棄它在所在大洲的理事會中的戰略席位?
然而這正是英國政府所尋求的。沒錯,英國政府想要友好地離婚:「我們希望繼續儘可能自由地同歐盟開展貿易,繼續合作以確保我們國家的安全,弘揚英國和歐盟共同的價值觀——在歐洲乃至整個世界尊重人權和尊嚴、民主以及法治,支持歐洲在世界舞臺上發出更強有力的聲音,並繼續鼓勵英國和歐盟之間的旅行。」不過,受其控制移民以及擺脫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這兩點想必反映了「人民的意願」——的願望推動,英國政府計劃退出單一市場和關稅同盟。
那麼英國政府有沒有能力達成協議?更進一步說,結果可能是什麼樣的?在嘗試達成協議的過程中,英國將不得不應對5個嚴峻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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