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商業管理

非執行董事真的有用嗎?

希爾:非執行董事制度在理論上有用,但在實踐中差強人意,不如迫使高階主管、監管者和投資者履行好自己的職責。

非執行董事的時間已經到頭了。在一次又一次的企業危機和系統性災難中,儘管(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爲)有層層監管法律法規,但獨立董事並未能實現那些自滿的基金經理們交給他們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對非執行董事的「控訴清單」如下:管理層的魯莽行爲仍然未被馴服;管理層的進取心則常常受到壓制;管理層的薪酬依舊不受控制;醜聞與失敗層出不窮;病態的企業文化沒有改觀;複雜的業務操作無人監控;外界對企業的信任非常脆弱。

這是一個很長的清單。董事們將會辯解稱,他們並不對所有這些問題負責。而這正是問題的癥結所在。更嚴格的治理儼然已經成了所有企業危機(甚至某些系統性災難)的萬金油式解決方案,而如果進展不順,董事們可以被方便地當作替罪羊。沒有人會爲薪酬有時高達普通員工數倍的人流淚。但非執行董事作爲非全職外部人士承受著巨大的壓力,他們要監督那些野心十足的全職專家,而這些專家自身也在摸索著控制常常複雜得令人困惑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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