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女性員工一定要穿高跟鞋嗎?

FT馬斯特斯:妮古拉•索普因沒穿高跟鞋被解僱,引發爭議。在企業被要求提高女性在董事會地位的時代,過於強調女性穿著的做法,尤其過時。

妮古拉•索普(Nicola Thorpe)第一天去普華永道(PwC)在倫敦的全球總部當前臺接待員,結果還沒領薪水就被請回家了,原因是她穿錯了鞋子。

爲這家專業服務公司輸送工作人員的人才中介機構Portico的經理們表示,問題在於索普穿的是平跟鞋。而且她拒絕出去購買該機構著裝要求中規定的高跟鞋:鞋跟要在2英寸到4英寸之間。

一些就業律師表示,公平地講,既然男性和女性都必須達到類似程度的「儀容整潔」,這種著裝規定並不違法。比如,男性可能會被要求穿西服外套、打領帶,對女性則沒有這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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