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幾家大銀行面臨著一項艱鉅的任務——要滿足旨在防止靠納稅人救助銀行的全球新標準,而依賴存款獲得融資(正常情況下被視爲一種優勢)使它們處於不利境地。
金融穩定委員會(FSB)負責向20國集團(G20)大型經濟體提供政策建議。本週一,該委員會證實向全球性銀行提出了最終建議,要求它們持有一種名爲「總損失吸收能力」(TLAC)的特別債務。
此舉旨在使大型銀行具有足夠大的彈性,可以安然度過經濟或金融危機、而不致把自己的問題蔓延至整個金融體系,並使自己未來不需要政府的救助。這一要求是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啓動的一整套全球改革措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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