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總是這樣,變化真正來臨之際,往往比人們預計更爲迅速,例如中國存貸比這一制度的取消。
2015年6月24日,中國國務院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刪除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比例不得超過75%的規定,將存貸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爲流動性監測指標。這意味著,一旦中國人大走完程式,這一從1995年進入《商業銀行法》的條規將壽終正寢。
中國存貸鬆動跡象,從2009年就已經開始。是年中國銀監會發布《關於調整部分信貸監管政策促進經濟穩健發展的通知》,允許部分中小銀行適當突破存貸比;隨後民間提高貸存比的呼聲一直頗高,銀監會也順勢在2014年中調整了存貸比相關計算公式,一年前我在專欄《從存貸比調整看金融監管》也提出,「經濟學大師凱恩斯將黃金調侃爲『野蠻的遺蹟』,對於中國銀行業而言,存貸比也被視爲計劃經濟的遺產,是時候步入歷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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