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商學院

向移動廣告借東風

廣告科技公司Celtra的創辦人米凱克早在十年前就預見到,移動廣告潛力巨大。今年該公司將爲逾500億美元的廣告提供服務,預計實現3700萬美元收入。

要完全理解廣告科技公司Celtra聯合創辦人米哈爾•米凱克(Mihael Mikek)的先見之明,就得先來場思想上的時光穿越。

讓我們暫且回到2005年。當時iPhone還有兩年才上市,我們大多數人用黑莓(BlackBerry)或者輕薄的翻蓋手機打電話。移動業務中最賺錢的是銷售手機鈴聲和壁紙。(上圖爲Celtra聯合創辦人米哈爾•米凱克和馬婭•德羅克)

但當時還是巴布森學院奧林商學院(Babson Olin Graduate School of Business)一年級MBA學員的米凱克,看到了一個潛力巨大的行業。儘管他和其他合夥創辦人在幾年後才致力於提高移動廣告的有效性,但他們全都看到了移動業務嶄露頭角的力量。米凱克的合夥創辦人包括他的妻子馬婭•德羅克(Maja Drolec),她同樣是巴布森的MBA學員,現在擔任Celtra財務長;以及公司首席產品官馬特茲•克蘭烈塞克(Matevz Klanjs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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