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大權在握的中國政法系統前主管周永康,因「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祕密」被中國的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據中國官方的新華社報導,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佈了對周永康的一審判決,認定周永康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濫用職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故意洩露國家祕密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罪並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報導稱,因周永康案中一些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祕密,負責審理案件的法院對周永康案不公開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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