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FT共進午餐

與《廣告狂人》製片人共進午餐

馬修•維納35歲創作《廣告狂人》初稿,42歲時該劇首播,如今他49歲。他暗示自己年少時患過焦慮症,並說,生存危機是觀衆在美劇中追求的唯一問題。

與馬修•維納(Matthew Weiner)共進午餐的地方,根本不是《廣告狂人》(Mad Men)中三教九流時常光顧的曼哈頓中城(Midtown Manhattan)的任何一個酒吧。《廣告狂人》這部賣座美劇講述的是上世紀60年代紐約廣告業經理人的奮鬥故事。相反,維納選中了法式時尚餐廳Café Boulud,它位於麥迪遜大道(Madison Avenue)拐角處不遠處的上東區(Upper East Side),距離美國廣告業發源地僅一英里路程,但維納選中如此接近麥迪遜大道的餐廳,考慮頗爲周全。因爲正是這條長長的麥迪遜大道啓發了維納這部美劇的片名,《廣告狂人》中的「Mad」一詞指的就是Madison(麥迪遜),而且麥迪遜大道至今仍是衆多廣告公司的大本營。

這頓午餐若要忠實體現該劇立意的話,我倆就得大灌一番馬丁尼酒,然後晃晃悠悠回到各自辦公室小憩一番。但維納一到餐廳,我費盡口舌才說服他喝上一杯葡萄酒。與片中的男主人、風度翩翩的廣告天才公唐•德雷珀(Don Draper)不一樣的是:維納並非酒鬼,樣子也不像是精神崩潰者。今天的他笑容可掬,聊起話來滔滔不絕。他自稱馬特(Matt),身穿黑外套、內穿白襯衣與深色V字領毛衣,臉上留著點點白鬍茬子,顯得精氣神十足。

我採訪他的原因是《廣告狂人》已全部播完。自首季開播以來,它已連續播了八年。如今第七季、也是最後一季在美國AMC有線頻道播出(最後一季也在英國Sky Atlantic頻道播出),電視史上的一段傳奇最終落了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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