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投行

亞投行如何樹立正確標準?

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黃育川:亞投行暗示,不會簡單複製世行、IMF等機構的「最高標準」,而是樹立「正確標準」。我認爲,正確標準應包括三大要素。

鑑於迄今已有50餘個國家申請加入中國發起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簡稱:亞投行),人們對該行的關注重點已從擔心該行無法吸引到足夠多的參與者、以便在國際舞臺上確立可信的地位,轉變爲擔心該行的參與者可能過多、以至於無法在重大議題上達成一致意見。現在說說最困難的部分:成立一家開發機構,既要順應其亞洲借款者的多樣化需求,又要顧及來自歐洲和其他地區的衆多出資國對治理問題的關切。

對華盛頓方面來說,考慮到美國國會的負面情緒,美國在可預見的將來不具備加入亞投行的政治可行性,但美方傳遞出的資訊已變得更富建設性——美方原來是堅決反對亞投行,而現在美國財政部高官發表的聲明已表示美方願與亞投行合作。但這些聲明依然提到了一些關切,比如意向註冊資本爲1000億美元的亞投行能否遵循「最高標準」,該行與項目層面上的社會環境影響有關的保障政策也引起了關切。部分稍晚申請加入的國家,如澳洲,即以這類保留意見爲由,來解釋它們爲什麼一開始對加入亞投行沒有那麼積極。

這類告誡可謂不得要領。亞投行在新聞發佈會上已暗示,它的目標不是簡單複製世界銀行(World Bank)、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以及亞洲開發銀行(ADB)等現有機構的所謂「最高標準」,而是利用這個難得的機會來樹立「正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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