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兒童權利

中國兒童權利保護不能止於「條文」

FT中文網撰稿人才讓多吉:中國的宣傳語境一直「重視」兒童,但與諸多涉童權利惡劣事件的輿論批評相對應的,卻是二十多個兒童權利保護機構中鮮有能拿出實質對策的。

——寫在《兒童權利公約》發佈25週年

在中國,兒童口頭上一直被賦予了很高的地位。藝術家把兒童比喻爲祖國的花朵,政治家說兒童是共產主義事業的接班人,每一個進入小學的兒童都會被要求加入中國少年先鋒隊並且宣誓:「我決心遵照中國共產黨的教導,好好學習,好好勞動,好好工作,準備著,爲共產主義事業,貢獻出一切力量!」 爲了推進在任何情況下都給予兒童特別的保護,聯合國大會在1989年11月20日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次年中國也成爲該公約的第105個締約國,莊嚴地向世界承諾中國對保護兒童權利的信心與決心。

但與之對應的卻是,中國兒童的安全、福利與權利一直處於被忽視與不被尊重的狀況。

您已閱讀9%(285字),剩餘91%(3006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