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個月來,有媒體透露電力改革新方案《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若干意見》正在徵求相關部委、電網以及電力企業的意見,意見的核心思路是放開增量配電業務和所有售電業務,同時政府部門對現屬於國家電網的「國家電力交易中心」進行專門、獨立管理。然而,在業內人士看來已然是妥協許多的「非市場化的市場化改革方案」,仍然遭遇了討價還價,各方都爭取少改、不改,態度不積極。
最近一次實質意義上的改革,是2002年3月國務院批准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即「5號文」),5號文要求通過電力市場「廠網分開、競價上網、輸配分開、競爭供電」,最終建立規範、公正和高效競爭的電力市場體系。方案出臺後,國家電力公司拆分爲兩大電網公司(國家電網與南方電網),五大發電集團和四大輔業集團。同年還成立了正部級單位——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成立,垂直管理體系負責制定電力市場運行規則,監管市場運行,維護公平競爭。
按照5號文的要求,國家電網只負責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和調度,其資產將分拆成東北、華北、西北、華東、華中5張網,以培育競爭性的區域電力市場,配合競價上網、競爭供電。同時電網最終要完成輸配分開、主輔分離,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優化資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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