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監管當局禁止了一家精品投資銀行就股份發行以及交易向企業提供諮詢建議,作爲打擊投行不盡責行爲的措施之一,先前大量內地企業在港上市的過程中存在問題。
一連串有問題的上市促使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於去年全面修訂了有關盡職調查以及企業上市準備工作的監管規定。
根據新的法規,投資銀行家如果幫助一家欺詐不實的企業發售股票,將面臨牢獄之災。
您已閱讀21%(202字),剩餘79%(742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