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交易

前大摩僱員被判向投資者賠償300萬美金

被判在2007年參與內幕交易的杜軍須向290名投資者作出賠償,爲香港首例類似判決

香港一家法院裁定,被指控內幕交易的一位前摩根史坦利(Morgan Stanley)銀行家須向逾290名投資者賠償2400萬元港幣(合300萬美元)。這樣的判決在香港是首例。

前摩根史坦利銀行家杜軍,2009年被判參與了內幕交易,罪名是他在2007年爲一樁購買中國油田資產交易提供諮詢的同時,根據內幕訊息交易了中信資源(Citic Resources)的股票。他被判7年監禁,爲當時全世界對內幕交易罪所能處以的最重刑期。

基於杜軍內幕交易對投資者造成的損失額,香港證監會(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凍結了杜軍名下價值2396萬元港幣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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