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企業有時候可能感覺像打一場消耗戰。沒完沒了的會議、電話和電子郵件帶來的是無窮無盡的難題:還沒付款的客戶破產了、競爭對手來挖人、財產糾紛、供應商要求提價、員工有不滿、欺詐、事故、交易泡湯了,等等。
有人可能會分辯說,鬥爭是企業的核心:在一個自由市場中,競爭者得血戰到底,從其他人手中搶奪市場份額。有關管理的討論中充滿了「激進擴張」一類的辭彙。在這樣的混戰中,企業領導人還肩負著賺取利潤的任務。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經營活動怎麼可能不時刻像在打仗?對這種衝突和奮鬥不可避免會帶來壓力,每一名企業家都應善於應對。不過,怎樣才能判定不同挑戰的嚴峻程度?哪種挑戰無關緊要、哪種挑戰又意味著真正的危機?
上世紀60年代,兩名精神病專家發明了一張表。這張被稱爲「霍姆斯-拉赫生活壓力清單」(Holmes-Rahe Life Stress Inventory)的表格,列出了43種可能誘發心理疾病的事件,並分別對它們打分,喪偶爲100分,收到停車罰單爲11分。這份表格中包括了一些顯而易見的悲劇和問題,比如離婚、入獄和遭受人身傷害。於是,我也爲企業所有者和老闆們設計了一份專門的壓力評估表,姑且稱之爲「強森-英國《金融時報》企業家生活壓力清單」(Johnson-FT Entrepreneur Life Stress Inven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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