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不應比速食店特殊

FT專欄作家凱:如果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失敗,就沒必要、也不應該繼續存在下去。金融服務不該與衆不同,這和速食店、超市和汽車工廠是一回事。

或許,在金融服務監管的演化中,最根本的混淆是把金融穩定與現有機構的生存混爲一談。一項可能的改革因「不能防止北岩銀行(Northern Rock)或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破產」而遭到反對,如果每次我聽到這樣的事情就賺100萬英鎊,那現在我可能就有足夠的錢來救助一家銀行了。

改革的目標不是防止北岩銀行或者雷曼兄弟破產。北岩銀行或雷曼兄弟這樣的機構倒閉纔是大快人心。

北岩銀行的擴張計劃野心過大,商業戰略被證明存在缺陷(雖然很多人當時以他們的理由認爲,依賴批發融資是優勢,而非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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