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上限

美國應廢除債務上限

FT首席經濟評論員沃爾夫:債務上限之所以危險,一是因爲它會不可避免地造成憲政危機,二是政府無法在不帶來破壞性後果的前提下遵守上限。

有些法律太過危險、不應保留,美國的債務上限就是一例。債務上限的立法相當於美國對自己投下了一顆核彈,而整個世界都在其爆炸範圍內。絕不能使用的東西根本不應存在。不論目前談判的結果如何,債務上限的法律都需要廢止。面對破壞力如此之強的威脅,政府不可能實現有序的運轉。這與政府部分關門有很大區別。政府部分關門雖然愚蠢和不應該,但基本上是可控的。而無法提升債務上限就不一樣了。

關於債務上限的糾葛確實有其黑色幽默的一面。很多人會記得共和黨堅稱「不確定性」正在阻礙經濟復甦。但我們很難想像出,還有什麼政策比世界最重要債務國違約更能製造不確定性。當被問及無法就債務上限問題達成妥協將有何後果時,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執行長傑米•戴蒙(Jamie Dimon)說:「你肯定不想知道。」但我們必須設法弄清答案。結果將是災難性的。

爲何債務上限這種武器過於危險、不應使用?可以從兩個層面解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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