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

中國如何消解土地財政?

中國東方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邵宇:中國過去十多年的城鎮化,更多地體現爲「土地城鎮化」,徵地拆遷糾紛也顯示「土地財政」到了需要被終結的階段,中國應藉機推進土地制度和財稅制度改革。

中國的城鎮化總是引起許多爭議,尤其是涉及到土地問題。實際上,在全球的城市化及工業化的原始積累過程中,非道德因素都不少,如英國的「羊喫人」或者美國的土地兼併。中國的版本則是「剪刀差」、「農民工」和「趕農民上樓」。這個過程終有盡頭,原因無外乎:一是原始積累已經完成,二是它產生的大量矛盾已經對社會的穩定和諧構成了重大威脅。目前充斥輿論的「農民工」問題、徵地補償問題、土地流轉問題等,都在反映著大眾對這種積累模式的反思和批判。

中國過去十多年的城鎮化(準確的說是「半城市化」)更多的體現爲「土地城鎮化」:地方政府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徵收、在土地市場上保持獨家壟斷地位,並以「向農民徵地→成本價供應工業用地→高價供應商住用地→土地抵押融資進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新一輪向農民徵地→……」的循環爲表現形式,來推動高速城鎮化和GDP錦標賽。

在這個過程中,一方面土地出讓形成的財富積累轉變爲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再經由基礎設施軟硬體建設的投資,提高了本地城鎮居民的公共服務水準;另一方面,被徵地農民的利益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護,而同時由於戶籍制度的存在,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爲「農民工」,他們不能獲得與城市勞動力同等的整體勞動報酬(特別體現在無法平等享有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資源)。因此,土地的城鎮化對失地農民和進城農民工羣體都有重大虧欠,加劇了城鄉矛盾對立,孕育了極大的不穩定因素,因而是一種越來越不可持續的城鎮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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