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絲」一詞自去年紅遍網路以來,今年遭遇了兩次挫折。一是3月份,導演馮小剛炮轟「屌絲」:稱自己草根是自嘲,稱自己屌絲那是自賤,是腦殘羣體。二是屌絲遊戲的廣告新近在紐約時報廣場被禁播。前者是文化事件,至於遊戲,基本上只是打文化牌的行銷事件。本文無意於對「屌絲」作出什麼權威判斷,只是一點不吐不快的私見,若能引起識者注意,則善莫大焉。
馮小剛是文化思想水準和社會成就較高的人,這類人通常被稱爲精英,因此,他對屌絲的激烈定義以及網民的反彈,又被視爲精英與草根的族羣撕裂。族羣撕裂或許有之,但精英羣體和馮導本人的精英主義心態,畢竟還是兩回事。僅就他的言論看,我不贊同過度闡釋。
屌絲能大面積流行,源於比喻手法對「草根」一詞的語義嫁接,兩者構成了適度緊張的對映關係,既粗糙(「屌」字)又精緻(「絲」字),由此而來的荒謬與錯位,孕育了語詞自身的淺幽默。這正是大眾借它自嘲的直接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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