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尼克森(Richard Nixon)曾言:「嗯,如果總統做了,那就是合法的。」沒有人會指責巴拉克•歐巴馬(Barack Obama)總統是尼克松式的人物。歐巴馬傾向於依法辦事,不會批准竊聽對手,也沒有報復心理。然而他在埋葬水門案(Watergate)後出臺的競選籌款改革方面比誰都積極。也許未來歐巴馬會爲最近的舉措懊悔。
最近,歐巴馬在華盛頓舉行的一場籌款晚宴上發表了一番演說。這起低調的活動是「行動組織」(OFA)的創辦人峯會。OFA曾負責2012年歐巴馬的總統競選活動,如今已經化身爲白宮事實上的籌款部門。晚宴的與會者包括谷歌(Google)董事長艾立克•史密特(Eric Schmidt),但多數夜間新聞節目都沒有報導這場宴會。
然而,這一刻標誌着,美國的「永久性競選」(permanent campaign)已經體制化了。晚宴門票每個人頭5萬美元。出價50萬美元以上的將有資格每季度與歐巴馬會見一次。即便是喬治•W•布希(George W. Bush)都沒這麼大膽。有句話說,治國就是選擇。現在呢,競選就是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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