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對於中國文學來說乃是不尋常的一年。這一年中國作家莫言獲得諾貝兒文學獎。這是大事件。雖然他是繼高行健之後第二個漢語寫作者的獲獎,但由於沒有政治權力的阻撓,因此他迅速地傳遍中國,震撼中國。兩個月裏,莫言的著作一版再版,覆蓋整個中國,也讓中國讀者開始重新關注逐漸被市場邊緣化的中國當代文學作品。作爲文學研究者,我一方面爲莫言的成功感到喜悅,另一方面也有些擔心,是不是廣大中國讀者對中國當代文學的關注只是由於諾貝兒文學獎的刺激?而這一關注會不會只是曇花一現,最終會隨著諾貝兒頒獎儀式的結束而逐漸消逝?
回想八十年代,當時文學還處於公衆關注的「中心」,無論是「傷痕文學」,還是「尋根文學」、「實驗小說」,都能一下子吸引年輕人的注意力,成爲街頭巷尾的議題。隨著商品社會的迅速發展,影視文化逐漸取代了原本文學擁有的「中心」地位,而文學逐漸被邊緣化了,比如莫言是個熱烈擁抱社會現實、充滿關懷熱情的作家,其小說的社會批判力度極大,儘管如此,在他得到諾貝兒文學獎之前,恐怕還有許多青少年讀者並不熟悉他的名字。除了社會大環境的原因,中國當代文學自身也產生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在語言和技巧上雖然變得越來越完善,但是卻與當下劇烈變動的社會變得越來越脫節。不僅如此,雖然莫言這一代的小說家們在解構官方話語方面做得非常成功,他們的小說從集體經驗語言回到了個人經驗語言,以各種藝術表現形式解構了以往的革命話語,可是在成功地解構了這些主流意識形態之後,他們的小說是否除了虛無就是虛無,是否還能夠提供了一些關於心靈救援的力量?當文學在人們心中的地位變得越來越微弱時,有的作家認定文學應該「迴避崇高」,不必再談「教育」 、「拯救」 、「責任感」等;也有些作家認爲,文學能「自娛」 、「自樂」 、「自救」即可,完全不必奢談救人、救國、救治靈魂。這樣,文學是否還有廣泛的社會意義便成了一個問題。這個問題用意象表述,便是文學是否還可以成爲照亮社會的一盞燈?
二十世紀初,憂國憂民的魯迅棄醫從文,立志把文學當作拯救國民性的工具。他在《狂人日記》中發出了「救救孩子」的吶喊。作爲先覺者的「狂人」,不僅發現整個中國文化的字裏行間都隱含著「喫人」的罪惡,而且發現他自己在不知不覺中也成爲喫人的一員,即使已經覺醒,還是抵擋不住喫人的慣性。作爲一個啓蒙者,魯迅的姿態是高於大眾的,正因爲這一「高」姿態,他纔在《狂人日記》的結尾發出「救救孩子」的吶喊,纔在《熱風》中明確提出,文學應當成爲引導國民前進的「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