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階主管

歐盟擬立法規定女董事最低比例

有關提案稱,到2020年歐洲上市公司須把至少40%非執行董事職位留給女士擔任

根據歐盟委員會(EC)一項草擬中的提案,到2020年,歐洲上市公司必須把至少40%的非執行董事職位留給女士擔任,否則將被罰款或受到其他懲罰。

英國《金融時報》已看到了這項法案的副本。該法案旨在消除歐盟(EU)官員眼中27個成員國普遍存在的嚴重性別失衡問題。歐盟數據顯示,今年1月,女性董事在大型上市公司董事會中所佔的比例僅爲13.7%。

儘管法國、義大利、西班牙和荷蘭等歐盟國家已規定了女性董事比例,但這種硬性規定遭到英國和瑞典的強烈抵制。這兩個國家都沒有規定女性董事應占多少比例。

您已閱讀31%(239字),剩餘69%(542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