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秋天,冰島經濟崩潰。全世界見證了冰島整個國家金融體系的死亡。過度膨脹的銀行業在一週內土崩瓦解,冰島克朗兌歐元匯率狂跌40%,通膨率和利率躍升至18%,民衆生活水準急劇下降,失業率從接近零漲至近10%。債務不斷增加,收入縮減,支出飆升。
2008年末、2009年初的時候,冰島的前景一片灰暗。那時,冰島債務違約似乎已成定局,不確定的只是違約的時間。但從2009年年中開始,冰島採取了一些措施,通過大幅削減開支、增加收入來降低財政赤字。2010、2011和2012三年,冰島的預算顯然令民衆非常不滿,但這些措施是必須的。而這些措施的結果是,冰島的財政赤字估計已降至其國內生產毛額(GDP)的1%至2%,2008年的這個數字是14%。危機爆發後,冰島已兩次成功在國際市場上發債。
我們從危機中吸取了很多經驗教訓,其中一些可供其他歐洲國家借鑑。冰島政府一直追求讓社會和經濟和諧發展的政治策略。通過實行累進稅制,高收入者繳納了更多的稅,而較低收入者受到了保護。社會保障支出的削減幅度低於其他公共支出項目。這種策略達到了預定的效果:淨國民收入分配變得更公平。相對於較高收入羣體而言,較低收入羣體的購買力受的影響更輕,這使後者能夠繼續積極地參與經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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