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監管機構擬對金融企業高階主管就其任內發生的過失實施懲罰,但這種努力在瑞銀(UBS)的案例中遭遇了慘敗。
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原本擬對前瑞銀英國財富管理業務執行長約翰•波蒂奇(John Pottage)處以10萬英鎊的罰款,理由是波蒂奇對發現的一系列瑞銀嚴重違規問題處理不當(這些問題與波蒂奇個人無關)。
對一名高階主管實施懲罰的理由是監督不力,而不是他實際犯了過錯,這對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而言是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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