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正在中國取得突破——儘管不是在政治領域,而是在商業領域。就在上月,中國監管機構首次動用競爭法,來對付兩大國有電信集團的壟斷行爲;深圳一家法院則援引中國智慧財產法律,對蘋果公司(Apple)是否有權在中國銷售iPad提出了質疑。
所有這一切,都讓人感覺如同《愛麗絲漫遊仙境》(Alice in Wonderland)一樣虛幻飄渺。由中國中央計劃委員會脫胎而來的國家發改委(NDRC),突然間變成了美國式的消費者維權機構。在美國司法部訴AT&T案(US v AT&T)中,拆分AT&T的著名反壟斷判決整整30年後,發改委也投身於中國版的打擊大型電信企業的案件之中。
另一起同樣罕見的角色轉變,是一家中國法庭在一起智慧財產問題上佔領了道德高地。蘋果公司在中國一直是被別人竊取智慧財產,但如今它卻沒有扮演受害者的角色,而是成了惡棍。蘋果公司聲稱自己纔是iPad商標在中國的正當持有人,而不是另一家較早註冊了該商標的臺灣公司。上週,一位中國法官駁回了蘋果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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