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經濟觀察者

「博弈」資源稅

FT中文網專欄作家劉利剛:資源稅從「以量徵收」到「以價徵收」的新辦法,一字之差,背後卻有著數百億元的利益衝突。

多年的博弈和爭論後,新「資源稅」終於在9月2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修改通過,在新疆等地的試點後,「以價徵收」的新資源稅被推向全國,成爲中國稅制和要素價格改革的關鍵一步。

資源稅改革爭議已久,其中的核心問題在於,到底是否應該執行「以價徵收」的辦法。先前,資源稅執行「以量徵收」的辦法。一字之差,背後卻有著數百億元的利益。

以量徵收,以原油爲例,國家規定每噸原油需要徵收的資源稅具體數額,不管一家石油公司開採多少原油,單位稅額不變。而以價徵收,則意味著隨著原油價格的調整,由於每噸原油執行一致的稅率,其稅額也會發生變化。由於近年來大宗商品價格不斷提高,這意味著中國石油巨擘們需要繳納的資源稅也需要不斷提高。當然,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資源稅「以價徵收」方案的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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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者

劉利剛,現任澳新銀行(ANZ)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師,主管大中華區宏觀經濟、匯率和策略研究。曾經任職於香港金管局、亞洲發展銀行學院、世界銀行和彼德森國際經濟研究所(PIIE),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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