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法學家治國就是法治國家嗎?——兼論十年司法改革的得與失

讀者seawave315:無論是法學家還是經濟學家只要在其各自領域內才能稱其爲法學家和經濟學家,一旦他們進入政府,他們就轉變爲政治家按照政治的運作方式思考和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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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到《「中國下一站」研討會紀要(二)》一文中最後一個討論者李學堯的文章,他想探討法律職業的未來,思考法學家治國的時代能否到來。對此我個人持一種保留的意見,我覺得所謂的法學家治國和經濟學家治國或者其他任何什麼家治國一樣都是一個僞問題。因爲這種某某家治國的邏輯前提就是希望這些人在治理國家的過程中按照某某家的思維方式進行治理,比如說經濟學家按照經濟學的方式治理國家,追求一種效率,法學家按照法學的方式治理國家,追求公平正義,實現法治的要求。向前推一步,討論者認爲法學家治國就是法治國家,就能夠實現法治了。但是顯然這種想法和邏輯是很荒謬的,因爲無論是法學家還是經濟學家只要在其各自領域內才能稱其爲法學家和經濟學家,一旦他們進入政府,他們就轉變爲政治家按照政治的運作方式思考和解決問題。所以無論治國者的專業是什麼都是政治家在治國,即使是北大法學院本科畢業的李克強當政 總理我也不會期待什麼新的改變。當然專業的區分會對某些領導人的行爲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但是當這些專業潛在的影響和血淋淋的政治現實發生碰撞的時候很難 相信這些人會捨棄政治的邏輯而按法律的邏輯行事。所以我想說的是把制度性的問題歸結爲人的問題,期待某個人的改變來改變整個制度是不現實的。美國的運行不 是因爲歐巴馬、小布什或者柯林頓是學習法律而形成的,而是美國的制度決定的,所以即使美國總統不是學習法律的美國依然按照法治在運行。

絕大多數問題不是人的問題而是制度的問題,說到這裏就不得不探討十年司法改革的得失。作爲一個學習法律超過十年的法律人,我不得不向這十年 1998-2008所有推動中國法治進程的人員致敬,特別是引領司法改革的領軍人物,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致敬。作爲中國第一個法律專業畢業的最高人民 法院院長,他頂住種種壓力推動中國司法改革的進程,促進了中國法律的職業化。可以說肖揚是一個懂得法律究竟是什麼,法治究竟是什麼的大法官。但是十年司法 改革已經夭折了,因爲司法改革是伴隨著政治改革進行的,沒有政治改革的配套進行,單純依靠司法改革的單兵突進是不現實的,也難以長期爲繼。於是歷史專業的 王勝俊提出了能動司法、大調解、司法爲民這一系列的提法,這些提法並沒有能夠延續肖揚十年司法改革的成果,而是把法律的職業化轉化爲法律的世俗化,嚴重地 阻礙了中國法治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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