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及一個時代,影響經濟成長的主要因素到底是什麼?這是經濟史學的原始命題之一,由此出發形成了形形色色的理論及學派。一種廣爲流傳的理論是,近當代經濟的歷史是圍繞著工業革命展開的,新技術的應用及發明是推動經濟進步的主動力,另外有學者強調對人力資本的投資是經濟成長的重要原因,還有的則探討市場資訊成本下降對經濟成長的效應。不過,這些理論似乎都無法解答這個疑惑:爲什麼有些社會具備了這些條件卻沒有如意的結局?
二十世紀下半葉以來,隨著制度經濟學的興起,人們開始意識從制度安排的角度重新思考。如1993年諾貝兒經濟學獎得主道葛拉斯•諾斯所指出的,「那些原因……創新、規模經濟、教育、資本積累等等……並不是經濟成長的原因,它們乃是成長。我們的觀點是,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是經濟成長的關鍵。除非現行的經濟組織是有效率的,否則經濟成長不會簡單地發生。」
不過,在諾斯的分析框架中,所謂的經濟組織只指的是企業,另外一個組織——政府——在他的理論裏是「一種提供保護和公正而收取稅金作爲回報的組織,即我們僱政府建立和實施所有權。」關於這一點——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稅賦,數百年來的西方經濟學家似乎並沒有太大的分歧,如卡爾•馬克思也曾經論述說:「賦稅是政府機器的經濟基礎,而不是其他任何東西。」、「國家存在的經濟體現就是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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