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危機爆發前幾年,各國力爭下游,紛紛在監管的「寬鬆」方面一爭高下。冰島或許是那場競賽的贏家,但其民衆卻成了輸家。隨著這些失靈的後果陸續顯現,有關新監管體制的討論持續進行,全球協作的問題已成爲世人矚目的焦點。
各個司法轄區內的銀行都威脅稱,如果對它們施行嚴厲的監管(甚或是要求它們支付一部分自己強加給別人的成本),自己就會將業務搬至別處。現代金融業不受地域限制,因此,這種威脅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還是有威懾力的。如果不同轄區內的監管也不同,監管套利的風險就切實存在。隨著金融業務逐漸移至監管最寬鬆的轄區,全球金融體系在本輪危機前顯露出來的問題就可能繼續存在。
以上幾點都促使各國就全球協作的必要性達成了共識。但建立一套有效的全球監管體制的進展異常緩慢。上一次全球金融危機過後爲此目的設立的金融穩定論壇(Financial Stability Forum),對於預防10年後一場更爲嚴重的災難幾乎沒有發揮作爲——簡直是毫無作爲。該論壇目前承擔著指導國際社會轉向新監管體制的任務。20國集團(G20)可能希望,將該論壇改名爲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再增加幾個新成員,就會大不相同;但我對此不抱希望。或許那些信奉對本輪危機及其快速蔓延負有責任的自由化聖歌的人已經汲取了教訓;但思維模式往往不那麼容易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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