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聽認識的人述說親身遭遇,我很難想像經常在電視上出現的明星經理人當中,竟有人有說髒話的愛好,儘管他們在公衆場合優雅斯文。有的只是愛說標點符號類的髒話,當然比國罵要髒得多的那種,有的不僅愛用髒話抒情,還喜歡在教訓下屬的時候一邊罵一邊吐著髒字,比如:「你××豬腦子啊」、「我×」之類。
有人因此辭了職,寧願到薪水低一點的地方工作;適應能力強一點的,就把自己變成鴕鳥,聽到這些話時自動變成聾子;適應能力更強的,則主動迎合老闆的這一興趣愛好,把自己也變成愛說髒話的人,算是「社交髒話」,就像錢鍾書在《圍城》裏刻畫的八面玲瓏的校長高松年:他能對政治系的師生大談國際關係,能和文學系學生探討「詩歌是民族的靈魂」,和軍事教官談話,「他媽的」也會脫口而出,那教官驚喜地刮目相看,引爲同道。
心理學家認爲髒話和侮辱性的手勢能緩解人的激動情緒,這大概是爲何大權在握的老闆們肆無忌憚地享用這項福利的原因。但對於員工來說,這完全是一種精神暴力,在心理與精神層面被摧殘被凌辱——對此相對應的是,一般愛說髒話的老闆給的工資比較高,或者活兒相對輕閒以及時間比較自由,否則誰會呆得長久呢?此外,老闆說髒話的成本很低。而且在員工因此向人事部投訴時,老闆也容易被公司偏袒,到最後肯定是下屬喫虧,丟卒保車吧。你指望靠老闆用髒話罵你時的錄音去法院告他,並索取精神損失費?沒戲。中國法律的規定是: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至於幾句髒話能否讓你受到「傷害」,就更是難以鑑定了。再說,髒話老闆還可以挑釁你,受不了你走啊,我又沒有強留你!因此委屈全部都得由員工抗著,被老闆的髒話罵了,要麼默默得走,要麼忍氣吞聲地留,反正被罵了就這麼白被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