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美國

歐巴馬應鐵腕限薪

新美國基金會Smart Globalization Initiative主席亨德利:美國一般上市公司執行長的薪酬,是普通僱員薪酬的400倍。歐巴馬應該把薪酬定在35倍。

美國總統巴拉克•歐巴馬(Barack Obama)近期提出,接受政府紓困的金融機構的高階主管、經理和交易員的薪酬,必須由新成立的「監管委員會」加以審覈。這絕對是正確之舉,原因在於,正是上述人士令我們承受了鉅額虧損——交易和信貸虧損總計達到驚人的2.8兆美元——而他們卻想照常領薪,彷彿形勢依然大好。

但總統和他的顧問沒有設定高階主管薪酬的具體上限,而(大多數情況下)只是提出了指導性原則,這是錯誤的。他們沒有制定適用於所有受監管金融機構和所有上市公司的永久性限制,更是大錯特錯。

有確鑿證據表明,高階主管薪酬過高是下列現象的主要根源:一切公司犯罪和失當行爲,美國公司對創造和保護國內高質量就業崗位的漠視,對構建並維護公平的總體薪酬制度的漠視,以及絕大部分近來交易和信貸方面的鉅額虧損。薪酬極端懸殊首先難以跨越道德底線的時代早已離我們遠去:它已經成爲一種食肉細菌,蠶食我們的經濟體已有30年之久。

您已閱讀24%(390字),剩餘76%(1219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