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建築設計師馬歇·布勞耶(Marcel Breuer)不會想到,他的座椅設計會引發一場法律爭端。但是,當家具製造商Knoll發現,德國公司Tecta自1982年以來,就一直在製造一款鋼管高腳凳,幾乎完全抄襲布勞耶1925年爲包豪斯建築學院(Bauhaus architecture school)餐廳設計的B9創意,於是Knoll將Tecta告上法院。法院最終裁定,Tecta應將其從該款產品獲得的全部利潤交出來。
這一判決凸現了傢俱設計智慧財產的一個灰色地帶。Tecta辨稱,它在徵得布勞耶遺孀同意的基礎上,與柏林包豪斯建築博物館(Berlin Bauhaus Archive)簽署了一份合同。的確,它打贏了與另一家公司的一樁官司,後者生產了一款高腳凳,理由是該產品的設計適用於許可證法。但Knoll提供了由布勞耶在1960年代親筆簽字的檔案。這些檔案是Knoll在收購一家從布勞耶手中直接購得版權的公司時獲得的。
考慮到這類問題的複雜性,這些訴訟的出現並不奇怪。全世界的法律規定各不相同,但在歐洲,自2003年起便有相關立法,對一些具有新穎或獨特特徵的註冊設計提供25年的保護,法律效力涵蓋25個歐洲國家。現在多數製造商都對大多數設計採取全方位的專利保護,以防它們萬一成爲經典從而招來廉價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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