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獨董制度

上市公司獨董制度變革的核心邏輯

鄭志剛:獨董的角色從原來的「配角」,開始走向舞臺中央;獨董的履職從原來「業餘」開始轉向「專業」;獨董的職責從原來「籠統」開始變得「明晰」。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證監會隨之就《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中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迎來制度變革的重要視窗期。

在接受一家媒體的採訪中,我用三句話來總結這一輪獨立董事制度變革的「亮點」。其一,獨董的角色從原來的「配角」,開始走向舞臺中央,部分扮演「主角」的角色;其二,獨董的履職從原來的「業餘」,開始逐步轉向「專業」;其三,獨董的職責從原來的「籠統」,開始變得「明晰」。

那麼,我們究竟應該怎樣理解這一輪獨立董事制度變革的核心邏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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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新視野

鄭志剛,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金融學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傑出學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經濟學博士。他兼任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三屆獨立董事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公司治理50人論壇」成員、北京國有資產法治研究會副會長,以及太平石化金融租賃、泰康資產等多家公司獨立董事。著有《好公司都是設計出來的》《成爲董事長—鄭志剛公司治理通識課》《分散股權時代的中國公司治理:理論與證據》《國企混改的理論、路徑和模式》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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