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在歐盟2035年汽車零碳排放立法上對內燃機的堅持,和法國在歐盟乾淨能源技術立法上對核能的堅持,意味著在如何進行能源轉型上,歐盟成員國各有各的想法、各打各的算盤。
3月28日,在經歷漫長的談判和波折之後,歐盟最終通過了新乘用車和新輕型商用車2035年起零碳排放法律。其中的波折之一來自於德國,德國極力爲使用由氫和捕集的二氧化碳製成的合成燃料e-Fuel的內燃機爭取明確的豁免權,但去年該主張在歐洲議會並沒有得到支持,衆成員國也並不願意因此留下 「法律空子」。
德國的施壓最終起了作用。3月底,德國交通部長和歐委會副主席宣佈,雙方就合成燃料e-Fuel在汽車上的使用上達成一致。來自自民黨的德國交通部長稱爲2035年後僅使用碳中和燃料的內燃機掃清了障礙。他同時稱,歐洲最終在技術上保持了中立。在歐委會的聲明中,歐委會承諾今年秋季提交一份授權法建議,規定僅使用e-Fuel的汽車如何實現減少碳排放目標。授權法用於補充和修正歐盟法律中的非核心條款,如果沒有來自成員國或歐洲議會的反對,即可生效。至於歐委會接下來的行動最終是否合法,會在多大範圍內遭受阻力,以及技術上如何實現內燃機使用的只能是e-Fuel,而不是傳統化石燃料,則是後話了。
您已閱讀22%(514字),剩餘78%(1801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