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慈善

《慈善法》如何更好地適應災難救助的需要?

周健:現代慈善公益的美好理念是公權力和私權利各自獨立,同時彼此配合。而《慈善法》實施這幾年的現狀,對這一美好理念提出了嚴峻挑戰。

中國現行《慈善法》是2016年通過的,不到五年時間,前年就啓動了第二輪修改。去年12月27日,全國大人常委會對《慈善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隨後向社會公衆公開徵求意見,箇中緣由不僅是專家說的對慈善公益的重視。《慈善法》的修訂也證明,慈善公益並不是普通人認爲的就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捐錢捐物、不貪汙那麼簡單。

現代慈善公益在一個社會中,是公權力與私權利在制度層面、價值倫理層面最容易產生衝突和碰撞的地方。

慈善公益涉及的救難救助、興教助學、扶貧濟困、振興鄉村等很多方面,都是公權力覆蓋的地方。離開公權力,甚至和公權力產生衝突,慈善公益組織做事情來就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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