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

從「電子商務」到「跨境電子商務」——殊途同歸的商業模式

李瀚明:雖然一開始中美兩國的電商基於自身國情選擇了不同的方向,但後來國際貿易的共性又使得兩國電商回到了同一條軌道上。

【編者按】明年是中國2C電子商務迎來20週年的日子——2003年隨著淘寶和eBay開始在國內擴張,普通消費者正式開始接觸「電子商務」這個概念。隨著中國電商市場的不斷成熟,中國的電商平臺也在嘗試通過跨境電商走出去。那麼中國電商甚至整個外貿行業是如何面對這一艱難轉型的?在複雜的地緣政治和貿易環境下,未來跨境電商還會遭遇什麼挑戰?FT中文網近期組織「跨境電商」專題,編輯事宜,聯繫閆曼 [email protected]

這是跨境電商專題的第一篇文章。爲了介紹跨境電子商務的商業模式,我們就必須介紹它的「父母」——跨境商務和電子商務。

通常而言,按照商業活動中買賣雙方的相對規模和性質(企業Business還是個人Consumer),就可以二二得四分出B2B(Business to Business,企業對企業)、B2C、C2B和C2C了。而在這上面,還可以再區分出「自營」(即B一方自行經營平臺,從商品交易的利潤中賺錢)或者「第三方」(單獨建立一個平臺服務交易雙方,從撮合交易的手續費中賺錢)兩種模式,以及「自用」(買家或消費或作爲原料,作爲最終用戶購買)和「貿易」(買家僅爲利潤而轉售貨品)兩種模式。這種分類無論是否「跨境」或「電子」都是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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