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瞭解負債的危險。
1989年,我以6.2萬英鎊的價格購買了我的第一套房產,申請了5.8萬英鎊的按揭貸款。五年後,我以4.6萬英鎊的價格賣掉了這套房子,不得不額外湊出近1.2萬英鎊來償還貸款。
事後看來,我應該留著這套房子,把它租出去,用租金收入慢慢還貸,等待房價反彈。但我太討厭那處房子了,以至於我的感性壓倒了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