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戰

如何看待美國的「發展中國家」清單?

邢予青:WTO的「發展中國家」爭議再次浮出水面。美國根據自己的標準,制定「發展中國家」清單,是脫離WTO奪回貿易政策主權的行動。

2月10日,美國貿易代表署(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發表了更新的「發展中國家「清單。這個清單最引人注目的是,許多在WTO規則下是「發展中國家」,可以享受WTO給予「發展中國家」優惠待遇的成員國,都被美國強行升級爲「發達」國家了。今後這些國家對美國出口的產品,如果獲得的政府補貼超過產品價值的1%,就會面臨美國政府的反補貼調查並被課徵反補貼關稅,不可以再享受2%補貼額的容忍度了。

例如,中國、印度、印度尼西亞、越南、巴西、南非、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等國家,都不在清單上。但是按照WTO的規則,這些國家都是100%合格的「發展中國家」。與世界銀行設定的高收入國家標準:12,375美元相比,印度、越南、印度尼西亞等國的人均國民收入差得不是一點點,這些國家被川普政府提前晉升到「發達」國家行列,一定會有哭笑不得的感覺。去年中國人均國民收入剛剛踏上10,000美元的臺階,離高收入國家的行列比印度,越南和印度尼西亞近多了。但是,在新型冠狀肺炎疫情的衝擊下,中國在「新四大發明」光環遮蓋下的「發展中國家」現實暴露無遺,此時此刻被美國提前摘掉「發展中國家」的帽子,的確是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有評論認爲美國這個清單沒有把中國剔除,因爲中國原來就不在清單上,因此不必過度解讀這個新清單對中國出口的影響。這樣的解讀源於缺乏歷史常識。1998年美國貿易代表署爲了履行美國作爲WTO成員的義務,制定了這樣一個清單。美國貿易代表署當初是根據WTO定義的「發展中國家」來制定這個清單的。那時中國還不是WTO成員,自然就不在清單上了。2001年中國是以「發展中國家」身份加入WTO的,美國也是WTO成員。因此,在WTO規則下,中國有權利享受「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待遇;作爲WTO成員,美國也有義務在反補貼調查時把中國按照「發展中國家」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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