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冠肺炎疫情的爆發使得很多人再次懷念那些歷史上在大的災害面前不畏風險勇於擔當的政府官員。例如,在唐山大地震中,時任青龍縣縣長的冉廣岐提前下達防震命令,使青龍縣成爲唯一沒有發生大規模人員傷亡的縣。他在周圍大多數同僚等待上級的批覆和指示的過程中,冒著引發社會恐慌的政治風險,提前預警,贏得了人們發自內心的尊重。
其實,在類似這次新冠疫情等大的自然災害發生過程中,地方治理始終面臨的困境是,瞭解疫情狀況和潛在威脅的地方相關職能部門無權向社會發出預警,而有權發佈資訊的權威部門往往並不會在第一時間掌握相關資訊;面對重大自然災害,有時權威部門及時獲得相關資訊,也很難做出專業的判斷,在徵詢意見和調查取證過程中難免貽誤戰機。
在上述治理模式下,幾乎所有人都面臨風險:相關職能部門面臨及時向社會通報疫情進展,錯失抗擊疫情最佳時機的風險;缺乏專業知識背景的權威部門面臨做出錯誤判斷,決策失誤的風險;當然對於普通民衆來說,則面臨在相關機構的程式履行過程中,不能及時獲得真相,生命財產直接受到損害的風險。這是我們在以往歷次大的自然災害中反覆經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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