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

FT社評:約束大型科技公司不能只靠罰款

要讓大數據公司對私隱更加敏感,就必須改變它們與數據的關係。實現這一點,需要遠遠超出罰款的措施和制裁。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對Facebook開出的50億美元罰單(假設它獲得美國司法部(DoJ)批准)既引人注目,又創下了新的紀錄。訊息發佈後,Facebook股價上漲2%,表明市場認爲它對該公司的財務狀況或商業模式的影響多麼小。儘管如此,Facebook及其競爭對手們仍應將此案視爲一記警鐘。在聯邦貿易委員會之外,爭論已經從罰款轉向採取愈加嚴厲的措施來約束大型科技公司。隨著監管機構順應這一現實,未來達成的和解條件只會更加嚴酷。

此次罰款源於去年3月開始的一項針對Facebook個人數據通過第三方被洩漏給政治諮詢公司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的調查。聯邦貿易委員會認定Facebook違反了先前達成的一項和解協議,這項協議是在該公司被發現在私隱保護方面欺騙用戶之後達成的。

利用罰款來鼓勵改善私隱保護是一項值得懷疑的策略。如果罰款被視爲繼續照常做生意的成本,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權威將受到損害。

您已閱讀32%(408字),剩餘68%(871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