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字時代,公司稅制越來越不合用。公司通過結構設計,可以實現在低稅收管轄區繳納大部分稅收,無論銷售發生在哪裏——這是一個特殊問題。法國議會上院本週四通過的數字服務稅旨在改變這種狀況。它將按照營業額,對在本國經營的那些最大的數字公司徵稅。
按照法國的這一方案,全球收入超過7.5億歐元、法國境內收入超過2500萬歐元的公司,將按照營業額的3%繳稅。該方案的模式和徵稅水準與歐盟數字服務稅草案中提議的相同——遺憾的是,由於德國和北歐國家的反對,該草案在去年12月份夭折。英國選擇在本週四公佈了自己的2%數字銷售稅立法草案,該稅收最初於去年10月提出,將於2020年4月生效——如果在此之前沒有達成關於該問題的國際協議的話。西班牙正在採取類似的行動。
在協調一致的多邊行動更爲可取之際,法國、英國和其他國家不得不單方面採取行動,這令人遺憾。但到目前爲止,國際社會還未能達成令人滿意的協議,這讓這幾個國家別無選擇。法國和英國的舉措,應該會促使七國集團(G7)內部就是否支持經合組織(OECD)的數字服務稅提案進行更加緊迫的辯論——該辯論將在下週的一個會議上恢復討論。
您已閱讀39%(477字),剩餘61%(734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